法院公告
当事人
余伦坤,戚超洪,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支公司佛山市南海区加兆成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广东省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
内容
佛山市南海区加兆成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余伦坤与被告戚超洪、你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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