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徐鹏,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川0107民初3725号 |
案由 |
保证保险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徐鹏:本院受理的(2021)川0107民初3725号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公司与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支付17011.98元及资金占用利息;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32元,由被告你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4-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