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柳钟权,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中心支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苏0582民初1295号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柳钟权:本院受理(2022)苏0582民初1295号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中心支公司与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损失22900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