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周刚,魏小军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汉中市城固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魏小军(户籍地:城固县桔园镇下街社区十二组):本院受理原告周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要求你偿还其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桔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