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蔡俊善,常涛,张俏华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
内容
张俏华:本院受理原告蔡俊善、常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二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组成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2年5月24日上午10时在本院平潭人民法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2-2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