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徐凤龙,高杰,周祥丽, 宣城市康卫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1322民初5608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高杰:本院受理原告宣城市康卫卫生用品有限公司诉被告徐凤龙、高杰、周祥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1322民初5608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民事上诉状等材料。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民事上诉状等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