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谈晓寒,谈晓春,马杰, 常州安汇纸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4民终5215号 |
案由 |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谈晓春、马杰: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常州安汇纸品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谈晓寒、谈晓春、马杰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苏04民终5215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