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李小军,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 ,龙游鸿程物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浙07民终5196号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小军: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与被上诉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李小军、龙游鸿程物流有限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浙07民终5196号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