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郑富明,郑锦和,朱小芬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粤1322民初6292号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朱小芬:本院受理原告郑富明、郑锦和诉被告朱小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1322民初6292号开庭传票、起诉状、证据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个工作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则顺延)在博罗县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