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周代全,雷军, 甘肃省合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绵阳分公司 ,甘肃省合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川0626民初2250号 |
案由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甘肃省合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甘肃省合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绵阳分公司、雷军:本院受理的(2021)川0626民初2250号原告周代全与你们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雷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周代全返还森林防火费50000元。驳回原告周代全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257元,由原告周代全负担4261元,被告雷军负担996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