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林建群,林建生, 广东衡汇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汕头市金平区南海工业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粤0512民初1460号,(2021)粤0512民初1460号之一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林建群(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汕头市金平区南海工业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广东衡汇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诉被告林建群、汕头市金平区南海工业公司、林建生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追加被告申请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人员通知书及(2021)粤0512民初1460号民事裁定书、(2021)粤0512民初1460号之一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4月28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