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吴秀芬,袁文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粤1302民初13068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袁文逸:本院受理原告吴秀芬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1)粤1302民初1306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变更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