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锦光,谢岱,黄彬,黄润耿, 广东鹏锦实业有限公司 ,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奇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速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广东鹏锦实业有限公司、黄锦光、广东奇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速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谢岱、黄彬、黄润耿:本院受理原告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广东鹏锦实业有限公司、黄锦光、广东奇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速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谢岱、黄彬、黄润耿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4月26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