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谢锦荣,潘浩东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1202民初4728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潘浩东:本院受理原告谢锦荣与被告潘浩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1202民初472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潘浩东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归还原告谢锦荣借款本金270000元。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