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刘美,李新华,殷保亚,李文锋,程万记,施娟, 菏泽鹏远置业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执行文书
案号
(2021)鲁执复440号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公告人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内容
李新华、殷保亚、李文锋、程万记、菏泽鹏远置业有限公司、施娟:在执行李新华、殷保亚、李文锋、程万记与菏泽鹏远置业有限公司、施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案外人刘美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鲁执复440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刊登日期
2022-02-2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