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朱朝龙,唐跃忠,盐城市交通工程处,梁步兵, 南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盐城市交通工程处(集团) ,盐城市交通运输局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身体权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唐跃忠(中)、盐城市交通工程处(集团): 本院受理上诉人朱朝龙诉你们、梁步兵、盐城市交通运输局、南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本院已依法立案受理,现依法向你们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本院定于公告期满后第四日上午9时15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