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魏国保, 苏州龙志跃建材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1)苏0508民初9551号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内容
魏国保:本院受理(2021)苏0508民初9551号苏州龙志跃建材有限公司诉魏国保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向你公告送达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第1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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