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冯飞,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冯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