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吴江迈巴特生活超市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商城广龙副食品店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吴江迈巴特生活超市:本院受理苏州市吴中区木渎商城广龙副食品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木渎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