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彭亮,杨金英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川0107民初697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金英:本院受理原告彭亮与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被告你偿还借款本金20000元及利息1000元等费用。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川0107民初697号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