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宁水连,李国芳,张强,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粤1391民初5062号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强:本院受理原告宁水连与被告李国芳、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张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作出(2021)粤1391民初5062号民事判决书,原告及被告三也向本院提交了民事上诉状,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限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你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民事上诉状及证据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