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周志兵,赵刚召, 浙江易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川0683民初423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德阳市绵竹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周志兵、赵刚召:本院受理浙江易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2022)川0683民初423号,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卡、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麓棠法庭开庭审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