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焦顺太,陈一源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新7101民初2194号 |
案由 |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 |
内容 |
陈一源:本院受理申请人焦顺太与被申请人陈一源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新7101民初2194号案件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裁判文书在互联网公布的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次日上午11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