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继元,刘子荣,王鹏,徐金元,李志强,陈增彪,刘颖,王平,刘静, 枣庄市峄城区坛山街道办事处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鲁民申11206号 |
案由 |
所有权确认纠纷 |
公告人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继元、王鹏、陈增彪、刘颖、王平、枣庄市峄城区坛山街道办事处:本院受理的再审申请人王继元、刘子荣、王鹏、徐金元、李志强与被申请人陈增彪、刘颖、王平、刘静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鲁民申11206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