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王继元,刘子荣,王鹏,徐金元,李志强,陈增彪,刘颖,王平,刘静, 枣庄市峄城区坛山街道办事处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鲁民申11206号
案由
所有权确认纠纷
公告人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内容
王继元、王鹏、陈增彪、刘颖、王平、枣庄市峄城区坛山街道办事处:本院受理的再审申请人王继元、刘子荣、王鹏、徐金元、李志强与被申请人陈增彪、刘颖、王平、刘静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鲁民申11206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刊登日期
2022-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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