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吴国祥,吴立新,周宇莲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1181民初9834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吴立新、周宇莲:本院受理原告吴国祥诉被告吴立新、周宇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1181民初9834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并通知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201室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