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洁,毛黎明,张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213民初8725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毛黎明、张芸:本院受理原告陈洁诉被告毛黎明、张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213民初87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广益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