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徐惠琴,苏州宏威通赑投资管理中心,罗晓波,吕与芳,李颖,张剑虹,郑锋,雷兴荣,陈骁,第三人-, 昆山科大宏威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昆山鸣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苏0583民初20007号 |
案由 |
退伙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苏州宏威通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昆山鸣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罗晓波、吕与芳、李颖、张剑虹、郑锋、雷兴荣、陈骁、昆山科大宏威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1)苏0583民初20007号原告徐惠琴与被告苏州宏威通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昆山鸣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罗晓波、吕与芳、李颖、张剑虹、郑锋、雷兴荣、陈骁、第三人昆山科大宏威软件科技有限公司退伙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3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