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高建春,艾军,何朋,李素珍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浙0521民初3571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人民法院
内容
艾军、何朋、李素珍:本院受理原告高建春诉被告艾军、何朋、李素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浙0521民初3571号民事裁定书书,裁定内容如下:准许原告高建春撤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 5944元,由原告高建春负担。
刊登日期
2022-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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