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刘旭,权磊磊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陕西省渭南市澄城县人民法院
内容
权磊磊:本院受理原告刘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离开住所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风险提示书、举证据知、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请要求你偿还本金32100元及借款利息7704元。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18日下午2时30分在本院速裁中心114室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刊登日期
2022-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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