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蔡丽雅, 广州市靓色纺织贸易有限公司 ,惠州市星煜纺织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粤1322民初433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广州市靓色纺织贸易有限公司、蔡丽雅:本院受理原告惠州市星煜纺织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开庭传票及本院(2022)粤1322民初433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园洲人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