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许汉初,黄梓鸿,黄喜波,周伟龙,王美常,赵小平, 普宁市安通达运输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揭阳中心支公司
公告类型
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公告人
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容
周伟龙、普宁市安通达运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揭阳中心支公司与被上诉人许汉初、黄梓鸿、黄喜波、周伟龙、王美常、赵小平、普宁市安通达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二审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2年3月28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进行法庭调查,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刊登日期
2022-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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