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妃桂,郑海浪,郑巧莹,郑志伟,郑志辉,梁妃宏,黄妃二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湛江市雷州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梁妃宏、黄妃二:本院受理原告陈妃桂、郑海浪、郑巧莹、郑志伟、郑志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雷高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