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易琼,游贤文,黄家冬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川0112民初9290号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黄家冬:本院受理原告易琼、游贤文诉被告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112民初929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协助原告易琼、游贤文将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北泉路388号书南小区7栋2单元2层4号房屋的权属转移登记至原告易琼、游贤文名下等。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有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