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莎,蒋灵惜,蒋波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川0116民初7039号 |
案由 |
抚养费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蒋波:本院受理原告李莎诉被告你抚养费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0116民初703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你于本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支付蒋灵惜保险费12754.5元;二、被告你于本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支付蒋灵惜2019年8月至2020年6月的生活费110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