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周子欠,窦迎新,孙艳燕,程聪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115民初7841号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窦迎新、孙艳燕、程聪:本院受理原告周子欠与被告窦迎新、孙艳燕、程聪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15民初784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