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朱剑标, 河源市新顺发贸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朱剑标:本院受理原告河源市新顺发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五楼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