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金玉,曾超伟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粤1303民初8078号 |
案由 |
委托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曾超伟:本院受理原告李金玉诉被告曾超伟委托合同纠纷一案【(2021)粤1303民初8078号】,因你离开住所地不能向你直接或者邮寄送达应诉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诉讼须知、举证及应诉通知书、调解建议书、廉政监督卡、组成合议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