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朱建臣,吕高会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吕高会:本院受理原告朱建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