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陆燕峰,严建平,沈建新,周建德,夏建红,周晖,陈建国, 江阴利源达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张家港利源达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追收未缴出资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江阴利源达节能科技有限公司、陆燕峰、严建平、沈建新、周建德、夏建红、周晖、陈建国:本院受理原告张家港利源达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与你们追收未缴出资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原告诉请被告一、二、三、四向原告缴纳出资款并互相承担连带责任,被告五、七在被告一、二、三应付出资总额91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被告六在被告一应付出资额35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被告八在被告四应付出资额9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及诉讼费由你们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3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