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时爱好,徐汉兴,徐明明,葛军峰, 嘉信建设有限公司 ,南通茂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浙1004民初2346号 |
案由 |
其他民事 |
公告人 |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葛军峰(身份证号3412241967****5614):本院受理原告原告时爱好与被告南通茂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嘉信建设有限公司、徐汉兴、徐明明、葛军峰为提供劳务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因你外出住址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浙1004民初234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09-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