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俞卫东,瞿永均,季卫红,俞鹏飞,瞿晓红,瞿娟,瞿永彬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俞鹏飞、瞿娟、瞿永彬:本院受理原告俞卫东诉被告瞿永均、季卫红、俞鹏飞、瞿晓红、瞿娟、瞿永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本院调取的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8-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