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徐建平, 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柴东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682民初2718号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徐建平:本院受理原告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柴东支行与被告徐建平信用卡纠纷一案,本院已判决。现依法向被告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682民初27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8-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