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马泽民,宋红,翟俊涵,翟珍珍,梁延霞,王怀玲,王林军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鲁民申11127号 |
案由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公告人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马泽民、宋红、翟俊涵、翟珍珍、梁延霞、王怀玲、王林军:本院受理的再审申请人马泽民与被申请人宋红、翟俊涵、翟珍珍、梁延霞、王怀玲、王林军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民申11127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