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吴福海,刘荣亮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浙0782民初17202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荣亮:本院受理的(2021)浙0782民初17202号原告吴福海诉被告刘荣亮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1)浙0782民初17202号民事判决书、上诉缴费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