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守国,步伟钢, 南通亚太展览有限公司 ,上海亚太展览制作有限公司 ,上海亚太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步伟钢、上海亚太展览服务有限公司、南通亚太展览有限公司、上海亚太展览制作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赵守国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副本。自本公告出发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7-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