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焦超辉,李高锋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1)陕0113民初26809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内容
李高锋(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原告焦超辉与被告李高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2021)陕0113民初26809号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鱼化工业园昆明路法庭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2-2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