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纪建新,袁超,罗新华, 东兴市庐陵轩红木家具有限公司 ,广东赣晟置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粤0904民初6097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广东赣晟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东兴市庐陵轩红木家具有限公司诉被告广东赣晟置业有限公司、纪建新、袁超、罗新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0904民初6097号开庭传票、起诉状、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