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蔡华,朱小莉,洪年,洪斯渭,洪丹,洪鸣,第三人-,广东省电白区南方商业城开发总公司, 广州市东能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广东省电白县南方商业城开发总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粤0904民初3123号 |
案由 |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广州市东能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蔡华、朱小莉与被告洪年、洪斯渭、洪丹、洪鸣、广东省电白县南方商业城开发总公司、第三人广州市东能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904民初3123号民事判决书及洪年、洪斯渭、洪丹、洪鸣提交的民事上诉状及广东省电白区南方商业城开发总公司提交的民事上诉状。限你司自公告登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