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林雪蓉,柳志勇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柳志勇:本院受理原告林雪蓉诉被告柳志勇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东里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