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温舒怡,黄胜阳,人寿财保深圳市分公司南山支公司,深南支公司,苏程松,苏学林,人民财保,赖金利,赖建林,平安财保, 优歆(上海)二手车经营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1)粤5281民初4352号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公告人
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人民法院
内容
优歆(上海)二手车经营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原告温舒怡诉被告黄胜阳等十被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请求判令:1.被告黄胜阳赔偿原告1369197.39元;2.被告人寿财保深圳市分公司南山支公司、深南支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险限额内赔偿原告706798.88元;3.被告苏程松、优歆(上海)二手车经营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对上述赔偿不足部分承担连带责任;4.被告苏学林、人民财保赔偿原告12000元;5.被告赖金利、赖建林、平安财保赔偿原告12000元;6.本案诉讼费由十被告共同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5281民初4352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届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26日9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2-2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